【沈剑心x叶英】大侠与美人 3
没想到第六集还能有口糖!
在文之前,原谅我发一段狗屁不通的小论文以表达我的激动之情,cp粉的基本修养就是抠糖。
沈剑心本该回忆励志鸡汤的时刻,想起的却是叶英恃美自恋认同沈剑心的片段,诸君,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看似无动于衷的沈剑心其实已经沦陷了!“能在我的美貌下坚持这么久”,关键词,美貌,“也算有点本事”,关键词,本事,沈剑心没想起别的话却独独想起了这句话是有原因的!一是实际上叶英的颜值还是对沈剑心造成了隐隐约约的一丝震撼,二是沈剑心非常在意叶英对他的认可,单独看这两点也许还能说沈剑心是把叶英当偶像前辈,但这显然站不住脚,我们仔细想想这句话,这种言论并非是高高在上完美男神级的鸡汤言论,反而是不那么完美的鲜活性格的体现,显得很生活化很日常,甚至有点“黑”的倾向,有粉丝滤镜的话估计会自动遗忘,但沈剑心从来没把自己放在粉丝的位置!他就是叶英的(男)朋友!他接受的和记住的就是那个最真实的叶英!而且叶英的认同鼓励还是他奋斗的支撑之一!这不是真爱是什么?
无论以后他去过多少地方,见过多少人,刷过多少副本,叶英在他心中一定都会是最特别的那个人。
如此惊天大糖四舍五入就是成亲!
不要摘我的cp滤镜!
沈叶是真的!
嗯,这文不算正经文所以未必有连贯剧情,大概会跟着动画更新,周更,如果某周动画让我没有灵感和吐槽欲望可能就不更了,以及可能会擅自添加不少私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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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不觉得稻香村有多好,在纯阳宫的时候却总是做梦,梦到在稻香村做保安,吱呀转着的水车和金黄的稻田,鸡飞狗跳又平淡无波的生活。
在纯阳的时候也总是吐槽华山的寒冷,抱怨掌门开的空头支票,真的下山时,心里却充满了某种眷恋与不舍。
在藏剑山庄时,我也只觉得,江湖中人结友,只讲意趣相投,不该计较聚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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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轻功从西湖当长安显然不现实,我是骑马到的长安——叶英虽然没给我盘缠,但送了我一匹马,说是不值什么钱的普通马,可以大方送我。唉,他真是太客气了,这马肯定是绝世千里马,只是他不好意思直说,我懂,我都懂。叶英说这马叫绿什么的,记不清了,马脖子上挂着牌,后面俩字看得我眼晕,不会念。我骑着它一日千里,很快就到了长安。马的确是好马,就是吃草量有点疯狂,中途休息不看着它任它撒丫子吃,能把一块地啃秃。我怀疑当时叶英念的后头俩字是“吃货”,很生动形象的起名。还有比较惨烈的一点,叶英忘了给我配马鞍,一路颠簸,我大腿内侧被磨得简直出了茧。
据说大唐江湖的三大魔咒是,好马无好鞍,兵器不称手,请正对目标。
现在我算是深刻体验了第一个魔咒包含的人生智慧。总结的人想必很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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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长安是个好地方。
我对沈剑心说。其实我说得有点违心。人总是更喜欢自己的故乡,我虽然未曾去过长安,却也不觉得它会好过江南。
沈剑心倒是顺口接话道,对呀对呀,都说是好地方,我老早就想去了,身为大唐人哪能不去长安看看,说不定运气好还能见见什么名人。
我心想,我这样的名人,都做你朋友了,你还想见谁?
沈剑心像知道我心理活动似的,举例道,譬如皇帝皇子贵妃什么的。
……
哦。
沈剑心竟然还有点平民常有的,奇怪的贵族情怀。
我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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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知道长安是个好地方?
洛阳繁华子,长安轻薄儿,游侠走马,书生观花,熙熙攘攘名利客,无一不欲驾振飞辔,远游入长安。
沈剑心一定还从没去过那样繁华热闹的城市,会期待也不足为怪。
只是,长安城中三教九流,藏龙卧虎,防不胜防,沈剑心初入江湖,未必能在长安城里讨得什么好,出什么风头,我猜,他没法在那儿久待。
主要我很肯定他没那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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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长安的第一天我就含泪卖了我的吃货马。
对不起呜呜呜爸爸没用,养不起你,也快要养不起自己,如果可以,我肯定不舍得卖掉你,好说歹说以后路上饿极了还能当口粮不是。
长安的房价,也不能说贵——反正对得起它的人口密度。客栈我是住不起,想要租个小单间,到中介一看价格……
是什么湿润了我的眼眶,是热爱这片土地的泪水,和贫穷的冷汗。
最后我租了个地窖。挺好的,隔音一级棒,不用担心偷窥。就是腌萝卜白菜味儿有点大。
枕着卖掉爱马付了房租剩下来的一点儿碎银,躺在被老鼠咬破了的竹席上,我梦到了叶英。
梦到他说要送我盘缠,然后给了我一百缸老坛酸菜,我最终成为了酸菜侠。
站在紫禁之巅抱着一坛酸菜热泪盈眶发表大侠感言要感谢叶英的前一刻,我被熏醒了。
我思考了好几天叶英究竟吃不吃酸菜这个问题。酸菜味儿大,叶英这种自恋狂估计是不会喜欢的。那我为什么会梦到这么诡异的梦呢?可能是我想吃酸菜了。
总不至于我是想叶英了吧?君子之交淡如水,这才多少天啊,不至于不至于。想念到梦里都疯狂出场这地步,有点太过肉麻,不是大侠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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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不仅房价惊人,吃食也不便宜,偏偏街上从波斯小吃到南方糕点琳琅满目丰富多彩叫人口水直流,我每每都经受着极大的煎熬才能让自己的腿从香喷喷的摊位挪到另一个香喷喷的摊位。
这样下去坐吃山空是不行的,我决定靠贩卖劳动自食其力。于是我贴出了一张广告,书曰:“知名大侠倾情服务,保证随传随到,上可击退流氓,下可手撕小三,支持预付尾款,薪酬可面谈,扫描二维马即可联系。”
生意还不错。将行侠仗义与维持生活结合得如此完美,诶嘿,我真是个天才。
虽然做不成长安雷锋,能在长安城里混出点名气,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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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了。
他居然没有给我寄信。
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
我知道这不太可能,不过还是有点心神不宁,白天在池边亭廊打盹都心不在焉,想了想还是命人去打听打听沈剑心的近况。
隔了几日,回来报信的人说,听在长安干活的朋友反应,沈剑心居然已经在长安小有名气,目前在跟着李复干,每天激情澎湃斗志昂扬。
李复这个名字有点耳熟,隐约记得是个厉害人物。
我问:“很好。不过,李复是谁?”
不是我故意不记得的,有些人喜欢低调行事,没来找我麻烦的我通常记得不是那么清楚。
报信的人说是长安首富之子。
而且背后身份可能不简单,简而言之,水深,深到有可能被查水表。
看来沈剑心果然是天道宠儿,遇上的人都不简单。
不过既然是首富的儿子,肯定不缺钱,便宜了沈剑心。唯一的问题是,李复这样的人怎么会收沈剑心这样的小弟,他手底下难道缺人才缺到了这个程度?此事不简单。
我欲去信一封告知沈剑心此事,却想起我根本不知道他的具体地址,报信的人也是通过层层打听收集信息,更加不知沈剑心住址。
说来说去,沈剑心分明应该主动给我寄信报声平安。
难怪沈剑心这家伙没几个好友。有也会被他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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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了生活来源,我的日子还是有点捉襟见肘,幸好此时李复出现了。他一开始自我介绍就说了他是长安首富之子。
其实一切的废话都没有意义,但是首富之子有意义,尽管他的轻功像拼夕夕上2.33包邮买来的,但我还是决定跟着他干。
李复的慷慨陈词让我觉得是那么的熟悉。
我们掌门似乎也经常这样讲话。
街上卖西域保健品的胡人也喜欢用这种语调。
特别能感染人。
背景不燃起一团火都该骂作画不认真的那种感染力。
而且他画的大饼,啊呸,他勾勒的蓝图,也正是我的理想,make DATANG great more!要为大唐的进一步繁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是greater。”李复吃着外卖满脸饭黏子地纠正我。
有钱人英语好了不起啊。我们村王大石师父就是这么说的。
“而且你这是不是涉嫌剽窃歪果仁的发言?”
“你说蹭rrrreee点吗?我不会大舌颤音不会弹舌咋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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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长安城里,我也常能听到人们谈论叶英。
说书人也爱编以叶英为主角的故事。不是通篇意淫金手指逆天杰克苏到极点的爽文故事,就是缠绵悱恻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明明互相矛盾破洞百出,人设千疮百孔不忍直视,人们还是听得津津有味,在这些故事里,叶英的敌人和女友名字有上千个,能从赵钱孙李排到年爱阳佟,呃不好意思串朝代了这会儿还没百家姓。我第一次听,恰好听到叶英与他深爱的女子离别时无语凝噎相看泪眼还说亲爱的我怎么舍得你独自上战场,我一口茶喷得对面李复全身挂彩。还没来得及道歉,接连几颗石子砸向我,把我砸得满头包,我捂着脑袋低头一看,立马忘了疼喜滋滋地把“石子”捡起,乖乖,那都是银子啊!哪位财神爷如此大方?李复朝一个方向看了过去,我也跟着望过去,只看到一个绿色的衣角,很快就消失在视野里。
我邻座一个姑娘都开始抹眼泪,哭啼啼地说叶英这么好的人为什么情路这么坎坷,她接连听了一个月就没听到过一个he的。
真是够够的了。我差点想拍案而起打断说书人的胡说八道。整理好仪容的李复拉住了我。
他说,没有必要,由他们去说,哪个大侠不会被编排?
我忿忿不平:“这就是造谣!超过五百人听见是要被天策府抓去坐牢的!”
李复说:“谣言是把假话当真,你觉得在座有谁是当真事讲。”
我后来才想明白。听众大半没见过叶英,也没接触过叶英,他们喜欢“叶英”,都是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和风格极其不稳定的各种画像,所以他们是不会较真的,说书人瞎讲,他们瞎听,叶英再好,也无非是一个对不上人的名字。
所以我觉得名满天下无人不知的叶英很孤独,那并不是我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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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剑心离开长安的时候,破天荒地记得给我寄信。
他果然在长安呆不久。我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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